宣传贯彻《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座谈会在京召开 信用是社会组织的“生命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激发社会活力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社会组织工作,确保全国社会组织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新时代的积极作用,近期,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民政部部务会议研究通过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1月24日正式施行。《办法》共26条,以建立信用约束为核心,确立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范畴,规定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的基本原则、纳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具体情形,确定了信用监管的程序要求,明确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措施,为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2月5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在京召开宣传贯彻《办法》座谈会。来自社会组织和信用管理领域的专家学者、诚信体系建设突出的社会组织代表、中央新闻媒体单位代表20余人参加会议。
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教授等专家、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等社会组织负责人作了发言和书面交流。与会人士认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组织治理方式的重要转变,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的重要探索。《办法》的出台是我国社会组织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创举,有利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强化社会组织责任和诚信意识,有利于广泛动员社会监督,推动社会组织治理由单一行政监管模式走向协同共治模式,由单纯信息公开走向包括信息公开在内的诚实守信。要发挥多方作用,宣传推介好这一《办法》,加强培训宣传,加强制度执行,引导社会组织推进信息公开,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协同治理,积极营造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山清水秀”的环境。
民政部党组成员、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局长詹成付出席会议。詹成付表示,信用是社会组织的“生命线”。专家代表、社会组织代表的观点和意见建议,反映了全社会对社会组织诚信度“更上一层楼”的殷切期待。他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抓紧组织对《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主动利用信用管理这一现代治理方式,加强和优化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广大社会组织要对照《办法》相关要求,弄懂吃透互联网时代“守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的要义所在,把信用建设作为社会组织安身立命之本,促进社会组织治理及发展的规范化、透明化。
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信用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出席座谈会。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来源:中国社会报 作者:涂兆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