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治原在《党建研究》杂志发表署名文章:加强党的建设 助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5-02-06   点击:26

加强党的建设助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陆治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摆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重大原则的首位,要求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新时代新征程,各级民政部门必须把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要求,把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核心任务,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为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引领保障。

一、坚持以党的领导引领民政工作政治方向

民政工作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人民性、全局性、政策性,必须把党的领导放在首位,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政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阐明事关民政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充分彰显人民领袖深厚的为民情怀和对民政工作的殷切期望。民政部门必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第一议题”来学习、“第一遵循”来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来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关于民政工作的指导方针,出台一系列关于民政工作的政策举措,要求民政部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更好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中更好发挥协同推进作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更好发挥服务保障作用。民政部门必须紧密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对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谋划民政发展,推进民政工作,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各级民政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性是民政工作的第一属性。必须教育引导民政部门党员干部自觉从政治上认识把握民政工作,完善党领导民政工作的体制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各级民政部门领导干部要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锚定责任目标、明确责任要求、健全责任链条、形成责任闭环,深入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适应民政事业发展需要的模范机关。

二、坚持以科学理论指引推进民政工作

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民政部门必须坚定不移用这一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常态化学习制度,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抓好理论学习。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持理论同实践相统一,着力推进理论武装深化内化转化,鼓励各级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切实将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转化为做好民政工作的科学理念和实际行动。

强化对民政事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蕴藏着极其丰富的政治智慧,是认识和把握民政事业发展规律的根本遵循。民政部门必须深刻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的发展方向,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必须深刻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的使命责任,着力以民政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要求,着力解决民政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必须深刻把握民政改革的思路方向,加快完善民政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必须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重大任务,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必须深刻把握加强基层、夯实基础的工作要求,因地制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进一步深化民政改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民政领域改革作出重大部署,涵盖老龄和养老工作、特殊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事业等多个方面。民政部门必须主动适应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方向,加大顶层设计、制度创新和政策供给力度。逐步推进从保障服务特定群体向保障服务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体转变,从以物质保障为主逐步向兼顾物质救助、社会服务和精神关爱转变,从主要依靠政府资源逐步向以政府为主导、积极发挥市场和社会等多方力量作用转变,从传统服务方式向法治化、标准化、数智化等方式转变,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应有贡献。

三、坚持以坚强党组织支撑民政部门履职尽责

严密的组织体系是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作出重要部署。民政部门必须把各级基层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更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的根基更牢固、民政职能履行更充分。

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多措并举推进民政各级党组织建设,健全科学严密的组织制度,进一步提高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分类指导和精准施策,深化“四强”党支部创建,推行“一支部一特色”工作法,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更好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服务保障民政领域各项改革任务有效实施。扎实推进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积极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走稳走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养,强化注重实干实绩的用人导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补齐素质短板、提高履职能力,勇立时代潮头、争当事业尖兵。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强化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做到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同时,真诚关心关爱干部,加强正向激励引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全力打造有情怀有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四、坚持以严明纪律作风保障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明确要求。民政工作直接为困难群众、特殊群体服务,是党一项重要的群众工作,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正风肃纪反腐。

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切实提升民政部门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定和规章制度,做到管在平常、严在日常、抓在经常,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牢牢守住纪律规矩的红线底线,用党规党纪约束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针对民政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坚持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压缩腐败滋生空间。加强新时代民政廉洁文化建设,涵养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建设廉洁民政。

弘扬优良作风狠抓责任落实。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四风”、树新风。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坚持问需于民、问策于民、问计于民,增强见事于细、见事于早的洞察力,把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权益作为首要责任,把帮助困难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作为重要任务,积极主动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树立造福人民的政绩观,以深厚的为民情怀、强烈的政治责任、改革创新的精神,把顺民意、解民忧、暖民心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民政部门必须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认真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重大部署,坚定信心、开拓进取,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