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党建工作站开展学习《慈善法》专题培训
为更好的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扎实推动慈善法的贯彻实施,增强站内党员、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民政部部管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第四党建工作站在日前为站内85名党员购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解读与适用》一书后,于12月10日下午特邀该书的主编、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内务室主任,现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理事长于建伟进行了《慈善法》学习专题培训,站内各单位共5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会上,站长单位党支部书记王红卫主持,她详细阐述了此次培训举办的重要意义及相关要求,希望大家借此机会认真学习,并能够通过今天的培训,加强理解新修正的《慈善法》的重要条款,在工作中更好地掌握《慈善法》的实践应用与操作,提升依法开展慈善活动的能力。
培训中,于建伟理事长作为首版慈善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详细介绍了慈善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思路以及起草过程;带领大家再次学习了慈善法的新修正内容;并就慈善法修正内容中的重点章节条款进行了深度解读。于建伟理事长还将本次慈善法修正内容中的相关条款与自身慈善组织负责人的具体工作相结合,分享了工作体会,使参训人员对慈善法的修正作进一步的理解。
本次培训为各参训单位进一步加深《慈善法》的理解,确保慈善事业在正确的轨道上前进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参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培训,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受益匪浅。今后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循修正后的慈善法的各项规定,将相关内容切实转化到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
(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党支部供稿)